南昌大学校友返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校友返校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校友返校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校友接待质量,密切校友对母校的感情,更好发挥校友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友接待对象包括:曾就读于南昌大学及其前身院校的各种层次的各类学生;曾在南昌大学及其前身院校工作过的教职员工(含外籍教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学术顾问等。

二、根据校友返校不同情况确定具体接待安排:

  (一)校庆活动特邀校友返校或大型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接待;

  (二)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的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由毕业班级所属学院负责接待,校友(董)会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毕业学生、在学校工作过的教职工、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顾问等由学校或对口部门、所属学院负责接待。

  (四)以个人名义回校看望、访问老师、同学、朋友且与学校没有公务联系的校友,由其所看望、访问的老师、同学、朋友负责接待。

三、校友以班级为单位返校活动的主要形式及内容:

  (一)座谈会形式。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向校友介绍学校的概况和发展规划;

  2、校友向学校、老师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畅谈感受,与学校开展各种方式的合作,向学校提出建议等;

  3、参加人员:学校领导、相关学院领导、教师代表(人员由回校校友选定和邀请)或相关联系人、在校学生代表。

  (二)报告会形式。形式和内容可以根据各位校友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包括:

  1、班级学术成果展示;

  2、个人或企业创业历史介绍;

 3、本人所在行业、学科领域发展现状,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

  4、社会及本行业对人才需求情况,现场人才招聘;

 5、对母校、学弟、学妹的建议。

 (三)参观校园并合影留念;

 (四)为母校赠送礼品或捐款(校友自愿)。

四、校友返校活动要求

 (一)班级校友回母校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需指定一名校友作为联系人,至少提前2周与校友(董)会工作办公室联系,了解返校活动流程图、填写活动登记表、报备活动方案。

 (二)活动联系人负责提供参加活动校友通讯录和校友信息采集工作。

 (三)校友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校友调查问卷工作,积极为母校发展献言献策。

 (四)校友需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规章制度、校内交通指示路线和停车制度。

 (五)学校负责开展的项目,由相关部门负责完成相应工作。

五、各学院、单位要及时做好校友信息汇总工作。校友返校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校友活动材料(校友通讯录、校友合影、活动通讯报道)报送至校友(董)会工作办公室。

六、除学校特邀并统一组织的校友活动外,校友返校组织活动所需经费由校友自行解决。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友(董)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